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结合中共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委员会实际情况,现就《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补充规定如下:
一、党委建制企业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60%上缴党费;合资企业党组织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40%上缴党费;直管党总支、党支部建制企业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党费。
党费收缴实行逐级上缴。党委建制企业下属党支部、党总支部建制企业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党费,党委按比例下拨;党委建制企业下属党委建制企业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60%上缴党费,党委党费全额上缴。
二、党组织缴费周期,按缴费方式分为两类:
一类为银行转账。上缴周期为季度,每年3、6、9、12月上缴党费。原则上缴纳当季党费,12月党费可放于次年3月上缴,其中,3月上缴前一年12月至2月党费,6月上缴3月至5月党费,9月上缴6月至8月党费,12月上缴9月至11月党费。
二类为现金缴费。上缴周期为半年,每年6月和12月上缴党费。原则上缴纳当前半年度党费,12月党费可放于次年6月上缴。
上缴党费应按时(缴费当月20日前)足额将党费汇入中共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委员会组织部党费账户或直接将现金交到党委工作部,避免少缴或拖延。
三、加强对党费的管理。党员党费月交额应符合中组部相关规定的比例,党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
四、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每年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五、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建立党费检查制度,对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党委工作部每半年抽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各投资企业、直属单位党的组织部门每月5日前上报《党组织动态____月报》(见附件)。
附件:
党组织动态 月报(样表)
党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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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属党委 个,党总支 个,党支部 个。 |
一、党员情况 |
分 类 |
数量(人) |
变 动 情 况 |
党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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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党员无变动 □本月党员有变动 |
发展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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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党员转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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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转入党员 |
系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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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转入组织)转到(转出组织) |
系统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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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转入组织)转到(转出组织) |
转出党员 |
系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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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转入组织)转到(转出组织) |
系统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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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转入组织)转到(转出组织) |
二、党费情况 |
分 类 |
金额(元) |
单位收缴明细 |
收缴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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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时间:2010年12月~2011年2月
收缴明细:
龙头(本部):收缴??元,上缴??元。
三枪:收缴100元,上缴60元。
海螺:收缴100元,上缴60元。
沪纺大厦:收缴100元,上缴100元。 |
上缴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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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组织换届选举、党代会、奖惩等简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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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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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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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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