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要相对集中,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实施步骤通常为: ⑴听取意见。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始前,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会、民意测评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然后进行分析研究,明确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评议的重点对象。同时,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反馈给有关党员。 ⑵学习教育。为了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章有关章节,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的有关文件,对党员进行新形势下党员标准的教育。一方面提高党员对评议活动的认识,使每个党员都明确评议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学习,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的教育,使每个党员都能明确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标准是什么,为下一步的评议做好准备。 ⑶自我总结。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出个人总结材料或发言提要)。 ⑷民主评议。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由党员进行自我评议,然后,进行党内互评。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⑸表彰与处理。通过民主评议,对表现好的党员,由党组织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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