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以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为核心业务。(详细集团介绍请见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oih.com.cn)
为积极贯彻《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八大专项行动的通知》(沪国资党委〔2021〕48号)等文件精神,克服传统国企经营者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行权不尽责、享权不担责的弊端,调整企业内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促进优质可持续发展,根据《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试点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暂行办法》,决定面向社会,以市场化方式选聘下属三家企业职业经理人。
市场化选聘工作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专业答辩等综合测评、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公示、聘用八个环节。
1. 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核实学习、工作经历等信息,在梳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选的基础上,确立竞聘人员名单,上报集团党委审定。
2. 综合测评,组织召开竞聘会。
3. 根据竞聘情况确定考察人选。
4. 对考察人选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如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自动放弃的,将按照竞聘情况依序递补。
5. 经集团党委表决通过,对拟聘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和契约责任书、发放职业经理人聘书;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集团党委重新讨论,根据新决定执行。
有关声明
1. 集团内部人员参与竞聘职业经理人的,个人应当先行提出书面申请,承诺竞聘成功后放弃原有身份,解除(终止)职业经理人聘任关系后不得要求恢复原有身份,并遵守职业经理人管理的相关规定。
2. 符合条件的职业经理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入所属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另行签订工作任期责任书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
3. 本次公开招聘的综合测评工作由集团党委干部部主导,任职企业党组织(或管理企业党组织)承办,集团纪委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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