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时间为:
用户名 密码
党建实务
党员发展
换届选举
党员管理
党费管理
党课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建实务 > 换届选举 > 信息详情
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是怎样的?
信息时间:2011年09月07日   文章来源:本站  访问量:3122  评论数:0  收藏
    党章第12条规定:“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党章对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作具体规定。但一般来说,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要少于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按照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做法,代表会议的代表主要由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1)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2)不是上述委员会成员的同级党政部门、群众团体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主要负责人;(3)各条战线的优秀党员代表。前面两个方面的人员可不经选举,由党的委员会确定为党代表会议代表即可。各条战线上的优秀党员代表,名额由召开代表会议的党的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通常为党代表会议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并分配给所属党组织,采取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或党员大会等方式选举产生。在优秀党员代表中,少数民族党员、妇女党员要有适当的比例。出席党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都有表决权、选举权。

每月一星 | 党员发展 | 党建时讯 | 文化论坛 | 中心组学习 | 学习参考 | 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 创建动态 | 先进党组织 | 换届选举 | 理念体系 | 党员管理 | 劳动模范 | 基层团建 | 党费管理 | 经验交流 | 集团新闻 | 经验交流 | 党委工作 | 班组生活 | 党课资料 | 社会责任报告 | 基层党建 | 经典案例 | 企廉论坛 | 创建文件 | 企业经纬 | 文明单位形象展示 | 制度法规 | 工作动态 | 历届表彰名单 | 青年园地 | 企业文化 | 文明创建 | 青年风采 | 网上党校 | 党建实务 | 组织生活 | 东方先锋 | 资料下载
网站已被访问 34188695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