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5日
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洁,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的利益、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政准则》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等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规范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并充实完善了相应的实施与监督制度,是一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领导干部要常给自己念“紧箍咒”,时刻牢记《廉政准则》中的52个不准。
一是要端正品行,正气取信于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能否得到群众认同,能否得到群众拥戴,关键在德。品行要端正。没有良好的人品做底子,是干不了大事的,也是干不成大事的,可以说,这是一条规律。凡品行不端的人,即使一时、一事有一定市场,也经不起时间的检验,迟早要出问题。有了好的人品作保障,做人才有底气,做事才有底气,做官才有底气,有了底气才有正气,有了正气才能取信于民。做人要诚信。诚信是做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随着社会民主化程度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人民群众关注之中,如果老是空话、大话、官话,说一套、做一套,长此以往,我们的形象就会在群众心中大打折扣,就会失去老百姓的认同,就会失去公信力。
二是要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害。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始终保持思想纯正、品性端正、为官清正。领导干部要追求名节,不追求名利。一些人不能清正为官,就是不能正确对待名利。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得起考验,始终以一颗平常心来对待职务和权力,真正做到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能守得住清贫,顶得住歪风,管得住自己;要以权谋公,不要以权谋私。我们的位子是服务人民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权力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我们要活得生态一些、自然一些,更多地把权力视为一种压力、一种考验、一种责任,要有所畏惧。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清醒认识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为民用权,用权于民,服务于民,始终做到“畏”字常驻心中,多一些畏惧,不以权代法,不以言代法,做到统揽不包揽,独立不独裁,放手不撒手,果断不武断。
三是要知足常乐,摒弃非分之想。要摒弃非分之想,在得失问题上,该舍弃的就要舍弃,不该得的不要得,不该争的不去争,看淡是非得失,知足而常乐。我们每个人都有享受正当利益的权利,在享受利益时,我们要想一想,要扪心自问,该不该得?能不能得?如果耐不住清苦、抗不住诱惑、管不住小节、经不起考验,迟早都会出问题。因此我们要做工作上的奋斗者、事业上的攀登者、精神上的富有者;要学会节制欲望,是人都有欲望,但我们要清醒理智地调节欲望,如果不节制欲望,无限制地追求个人需要,就必然会影响甚至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党员领导干部要平衡心态,保持平常心,这既是一种生存智慧,也是一种战胜自我的能力,还是一种为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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