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
胡锦涛同志指出:“党的各级干部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能不能做到这一点,是衡量一名领导干部政治上、思想上是否真正合格的重要标准”。在我们党内,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接受监督。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习惯,永远做人民的公仆。
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如果不受约束和监督,随时有可能偏离正常运行的轨道。现实生活中,有的领导干部就是因为对监督抱着错误态度,认为上级监督是不信任、同级监督是不配合、下级监督是不听话、群众监督是不服从,在思想上抵触监督,在行动上应付监督,结果导致滥用权力、渎职失职甚至违法犯罪。事实上,监督是防止权力变质最好的防腐剂,有效的监督可以随时纠正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中出现的偏差,使领导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因此,领导干部只有主动而不是被动地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时刻将自己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做到正确用权、廉洁从政。
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正确行使权力,可以造福人民,实现个人价值;反之,则会贻误党和人民事业,导致身败名裂。目前,有的领导干部热衷于监督别人,自己却不愿接受监督,或者表面上接受监督,实际上想方设法逃避监督,视监督为对自己的束缚、对个人的否定。这种不敢、不愿接受监督的心理和做法,不仅贻误工作,对领导干部自身成长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领导干部的成长离不开个人努力,也离不开群众的帮助和大家的监督。换个角度看,批评和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最好的关心、爱护、帮助。领导干部应把监督看成一面镜子,经常照一照,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深刻检查自己的缺点与不足,不断完善自己,保证权力正确有效行使。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免疫力,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等考验。 能否自觉接受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明确规定,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由此看来,可以不接受党内外监督的领导干部是不存在的;能否高度重视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看作自己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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