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时间为:
网上党校
中共党史
中心组学习
学习参考
党章全文
视频资料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党校 > 信息详情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信息时间:2011年10月03日   文章来源:本站  访问量:5370  评论数:0  收藏

第十八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中央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级组织提出要求,全国代表大会可以提前举行;如无非常情况,不得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 (三)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四)修改党的章程; (五)选举中央委员会; (六)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十条 党的全国代表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调整和增选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及候补中央委员各自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二十一条 党的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延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地改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第二十二条 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每届中央委员会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开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经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为止。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党组织,根据中央委员会的指示进行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政治工作机关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总政治部负责管理军队中党的工作和政治工作。军队中党的组织体制和机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

 


我要评论
评论:
  登录  看不清?点一下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请不要发广告。
·用户发表意见仅代表其个人意见,并且承担一切因发表内容引起的纠纷和责任。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删除不符合规定的评论信息或留做证据。
·请客观的评价您所看到的资讯,提倡就事论事,杜绝漫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行为。
每月一星 | 党员发展 | 党建时讯 | 文化论坛 | 中心组学习 | 学习参考 | 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 创建动态 | 先进党组织 | 换届选举 | 理念体系 | 党员管理 | 劳动模范 | 基层团建 | 党费管理 | 经验交流 | 集团新闻 | 经验交流 | 党委工作 | 班组生活 | 党课资料 | 社会责任报告 | 基层党建 | 经典案例 | 企廉论坛 | 创建文件 | 企业经纬 | 文明单位形象展示 | 制度法规 | 工作动态 | 历届表彰名单 | 青年园地 | 企业文化 | 文明创建 | 青年风采 | 网上党校 | 党建实务 | 组织生活 | 东方先锋 | 资料下载
网站已被访问 34505140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