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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2012年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
信息时间:2012年04月25日   文章来源:本站  访问量:3809  评论数:0  收藏

聚焦发展目标  共享发展成果

----解读2012年度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集体合同

 

在4月23日召开的纺织(集团)有限公司三届五次职代会上,纺织集团总裁朱勇与纺织工会主席吴光玉签订了《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集体合同》、《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上海纺织(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度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并从今年四月起生效。2012年的三份合同紧贴集团发展的要求和职工的需求,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

在推动集团发展的同时注重职工的发展。2012年是纺织集团加快

推进实施“十二五”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之年。为了推动职工综合素质提高,发动职工共同完成纺织集团新一轮发展目标任务,集体合同新增了关于制作《纺织“十二五”发展规划100问》电子版学习材料、宣传贯彻企业文化子理念的典型事例、建立职工书屋、文化阅览室,设立文体兴趣活动场所等内容。明确要培育2-3个劳模创新工作室、在科研人员中开展争优创新“六比六赛”活动、组织外贸单证、信息化操作、女职工服装设计等技能竞赛等,为高技能人才占比从目前9.6%到“十二五”末13%创造条件。为了鼓励职工技能升级,集体合同还规定,对当年在本岗位上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给予100-200元一次性奖励,当年提升为高技能等级的职工给予300-500元一次性奖励。

低收入群体增资幅度可作适当倾斜。在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对

企业工资分配原则、职工收入增长机制、工资增长幅度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对低收入人群的增资幅度明确要作适当倾斜。如逐步缩小同类岗位的工资差距、职工工资相对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应保持合理的比例、按“六有”原则规范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分配等。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还参照上海市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分别三种情况确定了工资增长幅度,特别规定制造业企业增资应向主体工种低收入职工群体倾斜,缩小低收入职工占企业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此外,集体合同还明确规定,6-9月高温季节,按规定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高温津贴,职工未全月提供劳动的,企业应按21.75天折算发放;按新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每人每月3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

劳务派遣工等群体权益有了更多保障。2012三份合同中有多处

提到劳务派遣工的权益保障,许多条款都体现了上级对这一群体的管理要求。比如企业要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降低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规模和比例,建立劳务派遣工择优转性为合同制职工的激励机制。企业工会应吸纳劳务派遣工入会,并有一定比例的劳务派遣工代表参加或列席职代会。使用劳务派遣工的企业,应与派遣单位协商,使其也享受年休假。督促劳务派出单位及时足额为劳务派遣工缴纳城镇社保费等。集体合同还规定,2012年集团下属具有协商条件的企业,集体合同、工资、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应达到98%以上,合同内容同时覆盖到外来务工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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