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本市召开2011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专项检查动员会,动员部署对市公安局等14家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副组长董君舒作动员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要求,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董君舒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要通过专项检查,帮助被检查单位总结经验,查找可能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点和腐败风险易发点,促进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要根据新情况新问题,突出检查重点,围绕反腐倡廉建设阶段性中心任务,结合所在单位工作特点,将专项检查融入业务工作,做到常抓常新。
董君舒强调,要准确把握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把握好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的关系,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作为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认真分析工作情况,查找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意见。要把握好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的关系,既要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又要善于发现问题和不足,帮助被检查单位认真研究整改,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要把握好监督检查和督促改进的关系,既要帮助发现权力运行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堵漏建制,又要将专项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董君舒要求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市委领导有关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各项政策规定和检查要求,了解被检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到有的放矢。要认真制定检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内容,有序推进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做好衔接工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扎实有效地完成专项检查各项任务。
14家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专项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